O2O:线上创造群,线下创造场
2015-12-13 18:50 来源:http://www.ceo315.org/ 阅读: 次
的确,人类从没像今天一样在一个虚拟的空间中,实现同兴趣、爱好、价值观的聚合,这种聚合的结果,我们称之为“群”,可以这么讲,任何一款移动产品,如果没有“群”,应当说,就不能称之为移动电商。
事实上,大家所熟知的“豆瓣”,就是兴趣的聚合,大家因为某部电影或某本好看的书等相同的爱好聚集在一起,成为著名的“文艺青年”交流圈。
手机或移动设备大大方便了即时交流,象微信这样的即时通讯平台,就创造了各种各样的“兴趣群”。应当说,兴趣群的兴起,让网络真正落地了,为什么大家喜欢给自己起个“网名”?我觉得,这并非完全是匿名的需要。
从社会学的层面上讲,名字是一个代表着个人特征的符号,遗憾的是,名字大多是父母取的,名字也就寄托着父母对个人的期望,而不是自己的期望。
所以,网名可以说是完全个性化的自我选择,心理学叫“投射”,你期望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你期望别人如何看你,内心深处表达了你的向往,反应出你内在心理中对自我的再次塑造。
所以,在每一个网名背后,都有着一个对某种兴趣,爱好或价值观的“自我追求”。
我们都知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网络打开了“自我追求”的潘多拉盒子,智能手机的普及让人可以随时在线,于是“群”的时代就到来了。
这是一次全新的人类大迁移,只不过这一次迁移不是发生在地理空间中,而是发生在虚拟的社交网络上,这次迁移也不是因为追寻更适合的自然生存环境,而是去追寻同类的兴趣、爱好与价值观的生活方式。
人是高级的群居动物,这注定了人一生中,都在寻找自己的同类,以此为幸福生活的前提。人又是多样性需求的物种,这注定了人总是在不同的环境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以此为追求梦想的归宿。这两者相加,“群”的价值就出来了。寻找同类成为“群”,而多样性需求却会创造出各种各样的群。
但人毕竟是灵与肉的合谐体,当人与人通过虚拟的群形成部落,在部落中创造出属于“灵”的文化,人们就自然地有需求见面,有动力去把这种幸福感体现出来,这就是“场”。如果说群是比特化,数码化的生存状态的话,那么场就是群的原子化聚集。
在中文 ,“场”表示的是处所,是许多人聚集或活动的地方,或者说,场指物体在空间中的分布情况,场最重要属性是它占有一个空间。比如电场,是电子在空间上从新分布创造出的一种聚集效应。磁场是原子在空间聚集,创造出的特殊形态;市场是人和物在空间上的聚集,空间上所创造的交换的这么一个效应。
当我们说O2O在线上的虚拟空间是以群的方式出现,在线下的物理空间是以场的方式出现。这里的逻辑关系是,群是场的前提,这个场不是人们随随便便聚合的场,而是早已经存在于网络上的群,在线下寻求聚合的场所。
一群有着强关系的熟人,寻找某个地方作为其活动的场所,我们称之为“营地”或者叫“家”。
阅读过本文的访客还阅读过: 杨少杰:拆掉部门、消灭职位,激发员工创造
领导者做到这4点,才会让员工更有创造力!
运用绩效机制,发挥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解码晨星公司的自主管理系统
一家企业如何让用户自发的为其创造价值?
企业管理之保护创造性思维(转载)
三种提升企业管理者创造力的方法
管理者如何确保组织中伙伴的创新?
管理者如何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O2O的标签逻辑:群是同频,场要同趣
相关热词搜索:
O2O:线上创造群,线下创造场 相关课程
清大厚德工商管理与创新经营总裁研修班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培训班
企业创新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
清友会管理心理学高级研修班
中国国学百家讲堂与智慧传承高级研修班
清大实战型财务总监(CFO)班
- 上一篇:产品和服务的三个根本问题
- 下一篇:O2O的标签逻辑:群是同频,场要同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