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创新发展专题
2014-04-06 13:47 来源:http://www.ceo315.org/ 阅读: 次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是1982年根据北京大学侯仁之、建设部郑孝燮和故宫博物院单士元三位先生提议而建立的一种文物保护机制。被列入名单的均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纪念意义、且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这些一些城市,有的曾被各朝帝王选作都城;有的曾是当时的政治、经济重镇;有的曾是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有的因拥有珍贵的文物遗迹而享有盛名;有的则因出产精美的工艺品而著称于世。它们的留存,为今天的人们回顾中国历史打开了一个窗口。
对象: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城市规划、文物部门主管领导,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水务、市政管理、园林、旅游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目标:提高并强化历史文化名城管理者对文化、城市及社会的认识,提升城市管理者的文化领导力及全面修养,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竞争力,构建和谐城市。
【培训主题】
模块一:基础理论 |
模块二:城市历史与地域文化 |
模块三:基于城市历史文化的创新发展 |
模块四:城市运营管理 |
模块五:领导者城市治理能力提升 |
模块六:领导者全面修养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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